
1971年出生于福建,1993年大学毕业和通 过律师资格考试,1994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开始 执业,现为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资深涉外律
师。执业证号:11101200310549761。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 与贸易业务委员会委员。 在多年的学习和实践 中深刻的思索和领会法的终极精神在于使暴力文明。 1994年研 究了世界律师制度,
特别是欧盟律师制度, 在深入探讨公共权力和法的基本概念的基 础上论述了律师职业的法理本质和律师制度建设问题,撰文《公共权力与律师职业义务》,供当年律师协会研讨. 在多年刑事辩护实践中,深刻感受到中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的问题与缺陷,
在倡导辩诉地位平等的原则以及无罪推定的理念下重新构思了刑事诉讼制度,为一些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提供刑事辩护。在多年诉讼实践中,深刻感受到中国现行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困难,和法官办理关系案和金钱案的普遍泛滥,设想通过诉讼封闭程序的设计以控制和实现法官的独立公正审判。
实践了劳动仲裁和国际商事仲裁。办理刑事辨护、诉讼仲裁代理案件数百件,绝大部分辩护和代理意见为法庭和仲裁庭采信,具有较高的办案技巧,能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制度和先进的法律理念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同时担任了一些企业公司与商业项目的法律顾问,包括跨国公司、境内外上市公司,含盖证券、金融、保险、 投资、进出口、房地产、传媒、通讯、IT、能源、制造业、养殖业等行业,熟悉上市、境内外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专项业务。
与香港、新加坡、美国、英国、意大利、塞浦路斯、日本律师有密切的业务合作。